今天像往常一样坐上公交车去上班,照例看着北广传媒转播的中央台的“朝闻天下”。其中有一条报纸上的新闻吸引了我。那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标准问题,这可是关系到咱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问题,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。
报纸上说有关人士起草了一份文件,大意是想把个人所得说的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,并且这份文件已经上交到国务院,等候审阅。那把个税的起征点从2000调整到3000是否合适呢?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。有的人就说啊,这个起征点太低了,根据现在的工资水平,3000元的工资已经大众化了,应该让那些富人多纳税,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平。也有的专家提出,关于个税的起征点,应根据地域不同而有所不同。像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大城市,大家的工资水平普遍高,但消费水平也高。这样如果同样拿3000元工资,那在一些小城市里消费水平低,花销肯定不一样。让他们交同样多的税的话,这对于大城市的人是不公平的。
究竟最后个税起征点能订为多少?这份文件能否通过,让我们拭目以待。